这是最容易引起误会的一个地方,这个Java前缀似乎暗示了JavaScript和Java的关系,也就是JavaScript是Java的一个子集。看上去这个名称就是故意要制造混乱,然后随之而来的是误解。事实上,这两种语言是完全不相干的。
JavaScript和Java的语法很相似,就像Java和C的语法相似一样,但它不是Java的子集,就像Java也不是C的子集一样。在应用上,Java要远比原先设想的好得多(Java原称Oak)。
JavaScript的历史还应该追溯到一个名为Cmm的语言中,它的一些特性其实来自于Cmm而非标准C。此外,在 JavaScript之前,浏览器环境中也是有脚本语言的,是第三方的一种脚本,非常怪异,后来它也加入了Javascript的阵营,变成了JavaScript的一种方言。
JavaScript的创造者是Brendan Eich,最早的版本在NetScape2中实现,而更加有名的Java语言,则是出自Sun Microsystems公司的杰作。
JavaScript最初的名字是Mocha,这个名字大概用了2个月,随后因为Netscape的LiveWire战略,而被改变为LiveScript,以至于在1995年9月左右的新闻公报中,还使用着这样的名字,直到1995年12月,Netscape与Sun才正式、公开地发布声明,称这种语言为JavaScript。
尽管JavaScript和Java完全不相干,但是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们是很好的搭档。 JavaScript可以控制浏览器的行为和内容,但是却不能绘图和执行连接(这一点事实上并不是绝对的,通过模拟是可以做到的)。而Java虽然不能在总体上控制浏览器,但是却可以绘图、执行连接和多线程。客户端的JavaScript可以和嵌入网页的Java Applet进行交互,并且能够对它执行控制,从这一意义上来说,JavaScript真的可以脚本化Jav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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