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CMAScript中的对象其实就是一组数据和功能的集合。对象可以通过执行new操作符后跟要创建的对象类型的名称来创建。而创建object类型的实例并为其添加属性和(或)方法,就可以创建自定义对象,如下所示:
var o= new object();
这个语法与Java中创建对象的语法相似;但在 ECMAScript中,如果不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,则可以省略后面的那一对圆括号。也就是说,在像前面这个示例一样不传递参数的情况下,完全可以省略那对圆括号(但这不是推荐的做法):
var o= new Object; //有效,但不推荐省略圆括号
仅仅创建 object的实例并没有什么用处,但关键是要理解一个重要的思想:即在 ECMAScript中,就像Java中的java.lang. object对象一样) object类型是所有它的实例的基础。换句话说Object类型所具有的任何属性和方法也同样存在于更具体的对象中。
Object的每个实例都具有下列属性和方法。
- constructor:保存着用于创建当前对象的函数。对于前面的例子而言,构造函数( constructor)就是 object()。
- hasownProperty( propertyName):用于检查给定的属性在当前对象实例中(而不是在实例的原型中)是否存在。其中,作为参数的属性名( propertyName)必须以字符串形式指定(例如: o hasOwnProperty(“name”)。
- isPrototypeof( object):用于检查传入的对象是否是传入对象的原型。
- propertyIsEnumerable( propertyName):用于检查给定的属性是否能够使用for-in语句来枚举。与 hasOwnProperty()方法一样,作为参数的属性名必须以字符串形式指定。
- toLocalestring():返回对象的字符串表示,该字符串与执行环境的地区对应。
- tostring():返回对象的字符串表示。
- valueof():返回对象的字符串、数值或布尔值表示。通常与tostring()方法的返回值相同。
由于在 ECMAScript中 Object是所有对象的基础,因此所有对象都具有这些基本的属性和方法。
从技术角度讲,ECMA-262中对象的行为不一定适用于JavaScript中的其他对象。浏览器环境中的对象,比如BOM和DOM中的对象,都属于宿主对象,因为它们是由宿主实现提供和定义的。ECMA-262不负责定义宿主对象,因此宿主对象可能会也可能不会继承 Object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